有關公民不服從的筆記:
實在太經典...也太驚人了!我完全沒有把握能夠做得這麼好!!
現在一堆恃寵而驕的公務員...然後,社會大眾會自行合理化現場的行政暴力。
真的應該好好演練一下。誰要陪練XD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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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下轉自(但原網誌已被移除)
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GYTabo/posts/470269216321282
剛剛去買菸,毫無意外的我又騎機車騎到一半被莫名攔了下來...
警:駕照行照拿出來!動作快!(幹!快你媽啦....)
寶:請您先出示警察證件...(逼我變刁民1.0版)
(他瞪了我一眼....)
警:根據警察職權行駛法第OOXX......(幹!開始背條文了耶...)
寶:聽不懂!背書我女兒也很行,請您出示證件!(Upgrade刁民1.1版)
(他心不甘情不願的從皮夾拿出證件...我喵了一眼,低頭點菸。)
警:你的證件也趕快出示喔,別惹火我喔!(靠!威脅耶)
寶:抱歉,沒帶耶...(Upgrade刁民1.2版)
(他看起來真的很不爽了...我深深吸了一口菸,望著天)
警:身分證字號!(硍!沒人教過他"請"這個字嗎?)
寶:XXXXXXXXXXXX....還有,我沒犯法,請您客氣一點。
警:你少囉嗦,什麼名字。
寶:你沒禮貌,梁嘉銘。(Upgrade刁民1.3教師版)
(幹!他又瞪我,看得出來他拿小電腦的手在微抖)
警:請打開機車置物箱,按規定檢查。
寶:哪一條規定?你今天沒搜索票,我連油箱蓋都不開!
(他楞住了....看來是菜鳥)
警:學長,要不要把他帶回所裡以妨礙公務處理?(轉頭問另一個警察)
寶:最好你現在把我銬回去!
(我邊講邊拿出手機邊按下錄影鍵開始向他問話..)
寶:請問,您剛才是不是命令我開置物箱?請問您有搜索票嗎?我有什麼犯罪事證或嫌疑嗎?
警: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(Upgrade刁民1.4版)
寶:請問,您剛剛是不是問您學長要把我帶回所裡,辦我妨礙公務?請問我妨礙哪一條公務?
警: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(Upgrade刁民1.5版)
寶:您為什麼不回答?您剛剛說按規定要查我置物箱,請問是哪一條規定?還是根本沒這規定呢?您是不是有說謊或瀆職的嫌疑啊?
警: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(Upgrade刁民1.6版)
寶:您脖子上有掛攝影機,有開嗎?剛剛的過程都有錄下來吧?
警: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(Upgrade刁民1.7版)
警:幹!你不要以為我沒辦法辦你!(大吼)
寶:您就是沒辦法辦我!因為我沒有犯法!還有,您罵我髒話....公然污辱,我現在拍得很清楚,您的學長是人證!
這時學長終於說話了....
學長:好了啦!通通住嘴!XXX...撤了!讓他走!他沒犯法!
學弟: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
寶:我願意原諒您們的擾民作為,您們可以走了!要罵髒話,等我走了再罵!您們就不會被我告了...(Upgrade刁民1.8版)
我是刁民嗎?不!我才是真正的守法!不守法的是那一小部分糟糕透的警察!
以下,供大家參考....
=======================
依據大法官釋字五三五號
一、依釋字五三五號解釋,你有權要求警察:
(1)出示證件;
(2)說明自己為什麼被臨檢;
(3)作成書面的處分書。
二、依釋字五三五號解釋,如果警察有以下的行為,你有權拒絕配合臨檢:
(1)沒有說明你那裏可疑,也沒有說明你已經違法或即將違法,卻對你實施臨檢;
(2)沒有設置臨檢站,或者臨檢站沒有設置明顯的告示牌;
(3)不是為了查明你的身分,卻要你配合前往警局;
(4)臨檢的手段超出合理的程度,甚至造成財物損失;
(5)要求搜身、搜皮包、搜行李廂。
根據大法官釋字第五三五號解釋,您可以保障自身權益,又能夠做個好國民。
狀況1:駕車時遇到警察揮手視意停車,要求拿出身分證件時。
→做法:微笑視意,然後拿出駕照、行照給員警看。如果未帶駕行照時,再把身分證拿出來,配合路檢。
狀況2:員警要求下車,並且要求主動配合開啟後行李箱時。
→做法:告訴員警自己身份沒有問題,沒有理由配合,可駕車離去。
狀況3:如果員警仍強制要求檢視後行李箱時。
→做法:請員警提出檢示理由,如員警仍認為有必要,即配合其檢示,並且要求員警『當場』填寫臨檢紀錄單。
狀況4:員警如推稱未帶臨檢記錄單時。
→做法:保障自身權益,仍要求員警開具臨檢記錄單。如果員警執意不肯,記下背章號碼,然後直接撥一一○報案。
狀況5:步行時,遇到警察臨檢,又未帶身分證時。
→做法:向員警告知自己的姓名、身分證字號、家中電話,以利員警查證。
狀況6:員警要求帶回派出所調查身份時。
→做法:當面拒絕,並再提供可辨識身份的方法,大多數的員警如未發現攜帶違法物品或不是在深夜遊蕩,多半不會刁難。
現在一堆恃寵而驕的公務員...然後,社會大眾會自行合理化現場的行政暴力。
真的應該好好演練一下。誰要陪練XD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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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下轉自(但原網誌已被移除)
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GYTabo/posts/470269216321282
剛剛去買菸,毫無意外的我又騎機車騎到一半被莫名攔了下來...
警:駕照行照拿出來!動作快!(幹!快你媽啦....)
寶:請您先出示警察證件...(逼我變刁民1.0版)
(他瞪了我一眼....)
警:根據警察職權行駛法第OOXX......(幹!開始背條文了耶...)
寶:聽不懂!背書我女兒也很行,請您出示證件!(Upgrade刁民1.1版)
(他心不甘情不願的從皮夾拿出證件...我喵了一眼,低頭點菸。)
警:你的證件也趕快出示喔,別惹火我喔!(靠!威脅耶)
寶:抱歉,沒帶耶...(Upgrade刁民1.2版)
(他看起來真的很不爽了...我深深吸了一口菸,望著天)
警:身分證字號!(硍!沒人教過他"請"這個字嗎?)
寶:XXXXXXXXXXXX....還有,我沒犯法,請您客氣一點。
警:你少囉嗦,什麼名字。
寶:你沒禮貌,梁嘉銘。(Upgrade刁民1.3教師版)
(幹!他又瞪我,看得出來他拿小電腦的手在微抖)
警:請打開機車置物箱,按規定檢查。
寶:哪一條規定?你今天沒搜索票,我連油箱蓋都不開!
(他楞住了....看來是菜鳥)
警:學長,要不要把他帶回所裡以妨礙公務處理?(轉頭問另一個警察)
寶:最好你現在把我銬回去!
(我邊講邊拿出手機邊按下錄影鍵開始向他問話..)
寶:請問,您剛才是不是命令我開置物箱?請問您有搜索票嗎?我有什麼犯罪事證或嫌疑嗎?
警: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(Upgrade刁民1.4版)
寶:請問,您剛剛是不是問您學長要把我帶回所裡,辦我妨礙公務?請問我妨礙哪一條公務?
警: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(Upgrade刁民1.5版)
寶:您為什麼不回答?您剛剛說按規定要查我置物箱,請問是哪一條規定?還是根本沒這規定呢?您是不是有說謊或瀆職的嫌疑啊?
警: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(Upgrade刁民1.6版)
寶:您脖子上有掛攝影機,有開嗎?剛剛的過程都有錄下來吧?
警: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(Upgrade刁民1.7版)
警:幹!你不要以為我沒辦法辦你!(大吼)
寶:您就是沒辦法辦我!因為我沒有犯法!還有,您罵我髒話....公然污辱,我現在拍得很清楚,您的學長是人證!
這時學長終於說話了....
學長:好了啦!通通住嘴!XXX...撤了!讓他走!他沒犯法!
學弟: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
寶:我願意原諒您們的擾民作為,您們可以走了!要罵髒話,等我走了再罵!您們就不會被我告了...(Upgrade刁民1.8版)
我是刁民嗎?不!我才是真正的守法!不守法的是那一小部分糟糕透的警察!
以下,供大家參考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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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據大法官釋字五三五號
一、依釋字五三五號解釋,你有權要求警察:
(1)出示證件;
(2)說明自己為什麼被臨檢;
(3)作成書面的處分書。
二、依釋字五三五號解釋,如果警察有以下的行為,你有權拒絕配合臨檢:
(1)沒有說明你那裏可疑,也沒有說明你已經違法或即將違法,卻對你實施臨檢;
(2)沒有設置臨檢站,或者臨檢站沒有設置明顯的告示牌;
(3)不是為了查明你的身分,卻要你配合前往警局;
(4)臨檢的手段超出合理的程度,甚至造成財物損失;
(5)要求搜身、搜皮包、搜行李廂。
根據大法官釋字第五三五號解釋,您可以保障自身權益,又能夠做個好國民。
狀況1:駕車時遇到警察揮手視意停車,要求拿出身分證件時。
→做法:微笑視意,然後拿出駕照、行照給員警看。如果未帶駕行照時,再把身分證拿出來,配合路檢。
狀況2:員警要求下車,並且要求主動配合開啟後行李箱時。
→做法:告訴員警自己身份沒有問題,沒有理由配合,可駕車離去。
狀況3:如果員警仍強制要求檢視後行李箱時。
→做法:請員警提出檢示理由,如員警仍認為有必要,即配合其檢示,並且要求員警『當場』填寫臨檢紀錄單。
狀況4:員警如推稱未帶臨檢記錄單時。
→做法:保障自身權益,仍要求員警開具臨檢記錄單。如果員警執意不肯,記下背章號碼,然後直接撥一一○報案。
狀況5:步行時,遇到警察臨檢,又未帶身分證時。
→做法:向員警告知自己的姓名、身分證字號、家中電話,以利員警查證。
狀況6:員警要求帶回派出所調查身份時。
→做法:當面拒絕,並再提供可辨識身份的方法,大多數的員警如未發現攜帶違法物品或不是在深夜遊蕩,多半不會刁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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『做善事也一樣,台灣太多人做善事了!修橋補路的,水災後去幫忙清汙泥的,到災區蓋小學的,幫災民蓋房舍的...
可是你怎麼蓋得過大水?
還有幫獨居老人送飯的,幫弱勢兒童做課輔的,捐書的,當各種各樣志工助人的...
可是你怎麼拚得過法治不彰跟體制腐敗呢?』
可是你怎麼蓋得過大水?
還有幫獨居老人送飯的,幫弱勢兒童做課輔的,捐書的,當各種各樣志工助人的...
可是你怎麼拚得過法治不彰跟體制腐敗呢?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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via 管中詳
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benla/posts/10151651634387428
『為什麼很多人都會覺得學生上街是是被利用呀?為什麼不覺得自己不上街,也是一種被利用呢?難道別人都沒有獨立思考的能力,只有自己有呢?不解!這些話從青年聽到中年,也許說的人不一樣,但背後的價值卻從來沒變過。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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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實我覺得,不親身到場觀察社運,在家以新聞報導、用鍵盤評論各種社會運動,還蠻簡單的。
恩,所以我決定再分享一次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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節錄自 《焦點評論:抹黑社運才是高挫折行為》(何明修)
『日前,蔡正元立委在臉書上指責「佔領內政部」的抗議者是「高挫折的人,他們需要假借大埔案,做情緒上的發洩」。基本上,認為搞社運的人是「被煽動,他們不要被說服」,是早就被淘汰的社會學理論。用這種過時的看法來批評當前的各種社運,就如同用占星術來反駁天文學,用煉金術來修正化學,是十分落伍的作法。』
『此外,更新的研究早就揚棄了僵化的「情緒與理性」二分法,換言之,有情緒不代表不理性。從畏懼表達自己的想法到勇敢走上街頭,往往意謂著情緒的轉變,從羞恥轉變為驕傲、孤獨轉為團結、恐懼轉為憤慨、悲哀轉為憤怒。成功的社運是代表從一種消極的情緒轉化成為更積極的,而不是從理性變成「不理性」。』
『人生不如意之事,十常八九;但「高挫折」帶來結果通常不是挺身支持弱勢人民、捍衛公平正義,反而是網路上打嘴砲,將利他主義的義舉貶損為不理性。我建議蔡委員抽空讀一下《群眾論》。徹頭徹尾反民主的Le Bon,根本不相信議會民主,因此他將當時的法國國會議員都當成他所看不起的不理性暴民。看看台灣立法院袞袞諸公的議事行為,或許這種反動論述真有幾分道理。』
對應:http://www.appledaily.com.tw/appledaily/article/headline/20130827/35249829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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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://opinion.cw.com.tw/blog/profile/47/article/555
【周五專欄】管中祥:別怕社會運動
『「我覺得你沒有變啊,你去義診跟上街是一樣的啊,都是因為關心弱勢,希望社會更好,哪有什麼不同?」
「但他們說上街抗議會有暴力,而且是很偏激,關心社會可以,但不要跟人家去湊熱鬧。」
這樣的說法對許多人並不陌生,也是不少人對社會運動的印象與憂慮。年輕時北上唸書,正好是台灣社會運動風起雲湧的年代,我的家人就告誡我要好好讀書,不要跟著人家去抗議,只要一有遊行,幾乎就會接到家人關心的電話:你不會也跟人家去抗議吧?
家人的擔心其實很正常,因為大多數人對遊行、抗議的認識多是來自媒體,而媒體又超愛衝突的畫面,也會扭曲抗議行動的本質,忽視行動者所提出的主張,常常電視看了半天,完全不知群眾的訴求是什麼,只留下叫囂與衝突的印像。』
『如果你願意走進群眾,你會發現真實的社會運動和媒體建構的形象有著極大的差異。
過去,我也和許多人一樣,覺得上街抗議者都是暴民,電視裡的他們只會非理性地嘶吼吶喊,破壞公共設施,擾亂社會秩序,是不可理喻的刁民。直到我第一次走上街頭,走入人群,才發現電視裡看似瘋狂的大嬸其實很像隔壁的尋常歐巴桑,臉上充滿憤怒的學生和你的同學沒什麼兩樣,他們不但很會閒話家常,還會親切地向你問安。而當你靜靜地、認真地傾聽他們訴說,體會他們的愁苦,你會發現他們的生活正面臨到巨大暴力的威脅,他們上街已是對抗國家暴力的最後手段。
「真的不能好好談嗎?為什麼一定要走上街頭呢?」這位熱血青年指出了許多人的疑惑。
誰不想好好談呢?誰又會沒事就上街抗議呢?但問題是,官員是否願意走入人群,了解人民心情?是否願意認真檢討現有的政策是否公平合宜?人民好好談,長官會在意嗎?
事實上,絕大多數抗議行動都很願意清楚地表達訴求,在抗議之前,也可能召開過無數次理性的記者會、公聽會,甚至拜會官員。但當正常管道求助無門,甚至遭到官方一再欺騙,最終也只能另闢蹊徑,走上街頭。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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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什麼是公民不服從?從2100節目的錯誤陳述開始談起….》
http://legalphilosophyintaiwan.wordpress.com/2013/08/21/%E4%BB%80%E9%BA%BC%E6%98%AF%E5%85%AC%E6%B0%91%E4%B8%8D%E6%9C%8D%E5%BE%9E%EF%BC%9F%E5%BE%9E2100%E7%AF%80%E7%9B%AE%E7%9A%84%E9%8C%AF%E8%AA%A4%E9%99%B3%E8%BF%B0%E9%96%8B%E5%A7%8B%E8%AB%87%E8%B5%B7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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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抗議活動的四個基本原則》
『昨天與國城兄針對最近大家很關心的洪仲丘軍中虐殺事件對談,整個對談的過程將近三個多小時,挑了其中的一個小時左右後製成深音網路廣播,第一段談到抗議活動的四個基本原則。了解這四個基本原則之後,你在參加抗議活動之前就可以自己評估,你去參加的到底是一場真正的抗議活動,還是一場嘉年華會。』
http://blog.roodo.com/subing/archives/25401716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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『我開始相信,不向惡勢力妥協是一種道德責任,就和行善一樣。沒有人比亨利·戴維·梭羅更傳神更熱誠地表現這個想法。籍由他的文字,見證他的為人,我們傳承了這一種具原創性的抗議方式。梭羅的教誨在公民運動中重燃,甚至比以前都還熱烈。梭羅倡導一個正直的人不應忍耐不義之事,而是要堅持對抗邪惡,無論場合地點,在全國各地的抗爭運動,其實都是梭羅理念的延續。』
http://zh.wikipedia.org/wiki/%E4%BA%A8%E5%88%A9%C2%B7%E6%88%B4%E7%BB%B4%C2%B7%E6%A2%AD%E7%BD%9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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『 我不想再說什麼「你還以為國家會保護你嗎?」「還以為台灣是民主社會嗎?」這種煽動的話,因為台灣從來就不是,或者該說民主向來如履薄冰,國家也向來是兩面刃。我的朋友大多是同世代的年輕人,我真的很希望大家能一起站出來,打電話、投書或走上街頭,但這篇文章的目的不在於此,況且我自己也常被生活所困,從不是那麼活躍的社運份子。
我只想說:仔細看著。注視那些被抬離的學生,那些經過就被撂倒,在公車亭逗留等車就被驅趕的人,看著那些只是從旁採訪就被推開,被辱罵:「記者個屁,你們都是一夥的。」的記者。因為同樣的力量,也威脅著你生活中的每件事。我們是解嚴後的一代,總以為那些國家暴力都過去了。我希望大家仔細看,動用你所有的方法,不被蒙蔽的注視真實發生的每件事,永遠記得你在怎樣的社會長大,記得國家、公權力作為一種公共制度,可以被利用到什麼程度。
然後,冷靜的想想該怎麼辦:這真的只是一個腦包總統的問題嗎?只是選錯人的問題嗎?該負責的真的只是投錯票的人嗎?民主真的只是場賭博,輸了,人家要拿走你的自由,你就認虧倒楣,或者趕快逃離嗎?我認為,民主就在這些問題裡,也在你的答案裡。』
http://jkily.blogspot.tw/2013/07/blog-post_23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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via黃燕茹
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photo.php?fbid=4754586277530&set=a.1311466041676.42394.1681403224&type=1&theate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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